为规范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,保障集合信托计划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》和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《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将《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上网公开征求意见。对此规定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,可于2004年7月11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信函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的方式回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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